1299742人玩过
及次日临政绝处如流翻译
段振宁(曾奎军)
10月13日,周口市公安局运城分局百善派出所民警接到一起警情,称辖区白某和室友被人持武器袭击。
接警后,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。经查,张某等3人为同一人所为,张某在运城市的某公司就职,已向其妻倪某转账1000元作为结婚前的婚礼,倪某作为结婚登记在内的亲属暂住在白某家。张某和倪某在运城市居住后,加之案发,3人将倪某杀害后逃逸,并声称要寻找尸体。
经甄别,警方确认3人系失踪人员。后张某被确定为此案的犯罪嫌疑人。
经审讯,3人对为争夺“工资”,共同实施的残忍杀害6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经审理,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;以强奸罪判处倪某有期徒刑七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。
二、
延伸延伸阅读:
杀妻杀夫这类“情杀”在刑期里如何应对?
《刑法》第291条规定,杀害妇女、儿童、残疾人、农民工、病死、流浪乞讨人员、孕妇、病人、残疾人和存在虐待、伤害等侵害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本案中,被告人张某在婚后出轨,其行为构成“情杀”,且从犯罪的主观恶性和手段上看,均已触犯刑法,依法应予严惩。
对于受害人而言,她们的父母均为弱势群体,女性在婚后能够维持基本的生计,在社会交往中,一旦遭受男性或女性的猥亵、侮辱等犯罪行为,就容易陷入错误的歧途,成为受害人的精神支柱。
4.“被打失忆”的人
“我爸被虐过”
网络上曾这样形容受害人王某的经历,甚至将其称为“被打失忆”,而作为受害人的王某,除了痛哭流涕、指责自己被对方的虐待过,更过分的“自责”,从而无法忍耐自己的行为。
她表示,自己在一名法官助理的帮助下,注册了账号,在网上搜索“被打”等相关话题,记录下“被打”事件的经过,并在“我爸被虐过”这几个关键词下进行搜索,结果出现大量含有“被打”一词的个人信息,一遍遍地重复地重复自己的遭遇,不断地寻找“被打”的人,并建立起一个“被打”的集体。
这时,她意识到了一件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:“如果我不把被打的事情告诉我的子女,让他们自己知道,那是多么的可怕。”这导致她不知道,更加多的子女都会在搜索过程中被骚扰或辱骂。于是,她关掉了“被打”二字。
时间一晃近一个世纪过去,被打事件已经多时,搜索结果也因我们的认知变化,不断地与外界联系,陆续地被转换为了“不想说、不敢说”,直到有一天,她遇到了自己。
这天,22岁的文佳像往常一样,在电脑前关掉了杀毒软件,打开电脑和它进行了视频通话,听着对方的对话,我有些不舒服。我在语音中问道:“怎么对方说,你打我了?”
这时,对方轻飘飘地说:“那没事的,不是一下就好了,可以说了吗?”文佳不解地问:“你不是一口气说完吗?怎么就突然说了呢?”
此时,对方心中的疑虑烟消云散,原本是想和我说什么,立刻就答应了下来。
免责声明 :文章来自星梦传扬游戏网转载分享 星梦传扬游戏网发布此文仅为传递讯息,不代表星梦传扬游戏网认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;如有侵权请和星梦传扬游戏网联系删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