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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猫诈骗是个人诈骗还是团伙诈骗?
“交易猫”诈骗案件中,诈骗分子以诈骗分子要转“内网”、需要解冻等理由,诱导受害者往“交易猫”中转账,实为诈骗。
这些“交易猫”诈骗的手段有很多种。记者在全国各地遭遇过这类诈骗,有的声称要解冻交易,就花钱让受害人在交易猫上操作,有的则以要“解冻”“解冻后联系会员”等理由,骗取受害人的信任。而在全国各地,还有不少诈骗者是在收到对方的“交易猫”后,仍不肯转账,受害人大多是“被骗”。
这类案件中有的被骗了钱财,但“交易猫”却消失了。此前,也有受害者中招,最终钱款没转回来。
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认为,通过“猫币”等“交易猫”进行诈骗,通常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。
他解释,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,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构成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而通过“猫币”等“交易猫”进行诈骗,警方正在积极调查取证,“没有其他可以推定为诈骗的手段。”
被抓后,涉嫌“杀猪盘”
10月25日,云南玉溪警方通报:经警方调查,陈某某(男,27岁)因涉嫌洗钱罪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目前,陈某某已投案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据了解,该“猫币”是云南一家科技公司开发的一款外汇鉴权工具,可以对国际外汇交易中的币种、数量、价格等进行鉴权,并为国际收支平衡提供权威的鉴权评估报告。
近日,网上有自称某“科技公司”人员在网上自称可为中国外汇鉴权提供服务,有关“科技公司”实为中远海控(601919.SH)境外子公司。中远海控相关人士告诉记者,上述“科技公司”实际上是一家地下钱庄,其注册地为云南省昆明市,其操作模式与“猫币”如出一辙,均是将银行结售汇与虚拟货币“币安”互通,等待买家取现后将钱兑换成现金,从中赚取差价。
记者以购买虚拟货币为由,通过中远海控证券部工作人员询问其是否为中远海控境外子公司,对方未给予直接回答,表示“不了解情况”。
公司相关人士进一步表示,当前有一种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可以实时监测币值波动,且无法通过地面接收通道进行控制。“科技公司”既然没有开展业务,便按“币安”所说的给谁打款、借多少币等信息与中远海控进行联系,“赚取”差价。
需要注意的是,记者也多次致电中远海控证券部了解币值波动情况,但均无人接听。
数据显示,在股价上涨时,持有中远海控股票的个人投资者人数就已经超过5万。中远海控的股价是否具备上涨动力?
从最新公告看,中远海控已经投资并经营了大量“以太坊”、“比特币”等虚拟货币,是否存在利用“虚拟货币”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况?
首先,按照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《关于进一步防控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《通知》”)的规定,“虚拟货币兑换、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的,应当向属地金融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机关报备并取得相关审批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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